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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望仙】江西庐山-景德镇-婺源-三清山-望仙谷双高铁六日游

江西首创“细节旅行”的高端旅游品牌,全程一车一导,绝无强制消费

全程舒适型酒店

行程亮点

★赏世界瓷都,“CHINA”文化的起源地--景德镇

★独家赠送庐山“三石宴”,婺源“徽宴”

★饿的时候有“茶饼”,渴的时候有“皇菊”

★当地每天每人一瓶矿泉水

★65岁以上老人优惠260元

行程介绍

行程明细

沿途景点:
第1天: 桂林-南昌
第2天: 南昌-庐山
第3天: 庐山-景德镇-婺源
第4天: 婺源-三清山-山下
第5天: 三清山山下-南昌
第6天: 南昌-桂林
第一天 桂林-南昌

桂林乘动车赴南昌,导游提前在火车站出口处接客人,之后入住酒店。

早餐: 自理/ 中餐: 自理/ 晚餐: 自理
酒店:南昌
第二天 南昌-庐山

早餐后乘车前往庐山。(车程约2.5小时,因散客拼团抵达时间不同,需等候其他团友,具体出发时间以当地导游安排为准)

【庐山】以雄、奇、险、秀闻名于世,素有“匡庐奇秀甲天下”之美誉,有“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之美句。(庐山风景区上下山及景区游览需换乘当地观光车,观光车费用自理100元)

【如琴湖】因湖面形如小提琴,故名。湖坐落西谷,峰岭围抱,森林蓊蔚,环境幽雅。(游览约30分钟)

【白居易草堂】花径亭中一横石上刻有“花径”二字,传说系白居易手书。体味诗人“长恨春归无觅处,不知转入此中来”的心声。(游览约30分钟)

【锦绣谷景区】谷中云雾缭绕、四季花开、灿烂如锦、石林挺秀、怪松覆壁,处处弥漫着鸟语花香。(游览约30分钟)

【御碑亭】明朝皇帝朱元璋所建造的,根据他的表述建造这个建筑的主要目的就是为了表示对江西人的感激。(游览约30分钟)

庐山博物馆】毛泽东在庐山期间曾住过的地方,人称芦林一号别墅。(游览约40分钟)

【黄龙寺】前对天王峰,后枕玉屏峰,西为赐经亭,下临大溪。寺宇为"万山环抱,松杉碧绕",修篁蔽日,景色奇幽,"居然胜地"。(游览约30分钟)

【黄龙潭】西游记水帘洞外景拍摄地。(游览约30分钟)

【乌龙潭】庐山东谷山冲底头 ,两山夹峙,中为一线幽涧,树木交翠,绿荫掩映。(游览约30分钟)

【含鄱口】四季景色变化万千,有“春如梦、夏如滴、秋如醉、冬如玉”之不同美丽风光。(游览约50分钟)

游毕乘车返南昌(车程约2.5小时),抵达后入住酒店。

当天安排品尝庐山特色【三石宴】即是石鱼、石耳、石鸡三种山珍的简称,为庐山旅游第一宴。

晚餐后入住酒店。

含鄱口

早餐: 包含/ 中餐: 包含/ 晚餐: 包含
酒店:庐山
第三天 庐山-景德镇-婺源

早餐后乘车前往景德镇(车程约2.5小时)。

【景德镇】它有1700多年的历史,为我国古代四大名镇之一,宋代以景德镇瓷器闻名于世,因制瓷业发达,有“瓷都”之称。(游览约1小时)

后乘车往中国最美的乡村--婺源(车程约1.5小时),中餐尝婺源“特色徽宴”。

【徽宴】中国八大菜系之一的徽菜,起源于歙县,与徽商相生相伴,具有厚重的文化底蕴,是中国饮食文化中的瑰宝。

【篁岭】篁岭因”晒秋”闻名遐迩,村落“天街”似玉带将经典古建串接,徽式商铺林立,前店后坊,一幅流动的缩写版“清明上河图”。(索道120元/人自理,游览约2.5小

【天街】民居围绕水口呈扇形梯状错落排布,U形村落带您体验南方的“布达拉宫”。

【卧云桥、垒心桥】索桥似玉带将两岸的梯田串接,体验百米高空玻璃栈道。

【百花谷】欣赏紫色花海薰衣草、三角梅、玫瑰、孔雀草花、紫薇花等美景,近距离欣赏花海世界,形成“窗衔篁岭千叶匾,门聚梯田万亩花”的美景。

游客可自愿自费观看全球首创山水田园大型实景演出《梦里老家》(观赏约80分钟,自费160元/人起)

【梦里老家•演艺小镇】挖掘徽州文化精髓,传承婺源民俗记忆,演艺小镇以市井街巷为载体,游客可以亲临现场感受人生三大幸事--金榜题名、衣锦还乡、洞房花烛。

晚餐后入住酒店。

景德镇

早餐: 包含/ 中餐: 包含/ 晚餐: 包含
酒店:婺 源
第四天 婺源-三清山-山下

早餐后,乘车前往三清山风景区(车程约2小时),可选择步行登山(步行登山往返需5小时,山上游览约5小时,没有超人的体力不建议如此辛苦)或自费乘坐缆车(往返程费用自理125元/人,遇节假日人多时,有时需排队等候,敬请客人谅解)。

【南清园景区】游览景点有神龙戏松,一线天,司春女神,巨蟒出山,万笏朝天,仙苑秀峰,三龙出海等(游览约2小时)。

【西海岸景区】游览景点有负松思过、观音送子、玉女献花、花果山、猴王献宝,在此可亲身体验审报吉尼斯世界纪录、全长几千米西海栈道的全过程(游览约3小时)。

游毕后下山,晚餐后入住三清山山下酒店。

温馨提示:因山上用餐条件差,物价较高,中餐请游客自备干粮,请做好心理准备!

三清山风景区

早餐: 包含/ 中餐: 自理/ 晚餐: 包含
酒店:三 清 山
第五天 三清山山下-南昌

早餐后乘车前往南昌(车程约4小时),抵达后可于南昌绳金塔小吃一条街自由品尝南昌当地特色小吃。

【绳金塔美食街】融合历史、文化、时尚要素,极具南昌特色、彰显赣鄱文化,街老巷幽,汇集地方特色餐饮小吃、老字号和西式餐饮品牌,做到“食全食美”。

【滕王阁】(赠送)登高感受“落霞与孤鹜齐飞,秋水共长天一色”之诗意。(游览约1.5小时)

滕王阁

早餐: 包含/ 中餐: 自理/ 晚餐: 自理
酒店:南昌
第六天 南昌-桂林

早餐后送团返回桂林,结束愉快行程。

早餐: 包含/ 中餐: 自理/ 晚餐: 自理
酒店:温馨的家

费用说明

费用包含:

1、住宿:5晚酒店住宿(庐山酒店含空调,标准见行程内参考酒店或入住不低于以上酒店档次的酒店)入住参考酒店:南昌挂三:绿洲假日、阳光假日、唯客快捷、城市花园;庐山:如琴湖酒店、鑫辉国际大酒店、锦绣假日大酒店;婺源:星江湾假日酒店、华逸大酒店、清华园酒店、长城宾馆、五悦景区连锁;三清山:卧龙国际大酒店、锦都南星宾馆、天龙山大酒店、画家村大酒店、雅柏花园大酒店。房差400元/人。

2、用餐:团队用餐(含4早5正,早10元/人正25元/人,三清山山上中餐自理,正餐十人一围、八菜一汤,人数减少菜数则相应调整)。

3、门票:行程内景点门票:庐山大门票(不含景区观光车)、婺源单点门票、三清山大门票(不含缆车),减少任何景点概不退门票;

4、交通:桂林-南昌往返高铁二等座,当地全程旅游用车(保证一人一正座);

5、导服:包含当地导游服务费: 

6、儿童:1.2米以下,800元/人,含半餐费、地接服务费,不占床,不含门票,产生其他费用需游客自理;如需占床所有项目均按成人标准收费。

费用不含:

1、自由活动期间或行程外个人一切费用。如:酒店内的酒水、洗衣、收费视讯节目等一切私人开支;

2、景点内园中园门票、缆车费;

3、如单男或单女参团出现无法安排拼住时,客人需补单人房差;

4、因罢工、台风、交通延误等一切不可抗拒因素所引致的额外费用;

5、国内旅游意外保险(建议客人购买);

6、小童收费(1.2米以下):不含景区门票、缆车、观光车费等(如产生费用,家长根据景区规定自行购票,建议带上小童身份证、学生证或户口本购买优惠票)、当地不占床;

注意事项

1、此团为散客当地拼团;有时会与我社其它线路互拼,但不影响原本线路的接待标准。

2、此团为纯玩团。如收客人数不足8人时,本公司会提前7天通知客人,客人可选择延期出团或改签其他线路出团或解除合同。旅行社不承担违约责任,不做任何赔偿。

3、导游举“江西好心情”导游旗接团!

4、请游客在报名时,准确登记姓名及身份证等号码(小孩出生年月),并在出游时携带有效证件(身份证、户口本、护照、回乡证等),在办理乘火车或登机及入住酒店时需提供;如因个人原因导致无法正常出行,责任自负。

5、建议客人出游前购买旅游意外保险;自驾车、滑雪、漂流、攀岩等高风险项目旅行社在此特别提醒,建议投保高风险意外险种。根据中国保监会规定:意外保险投保承保年龄范围调整为2-75周岁,其中70周岁以上游客出险按累计保额的50%赔付,小童累计保额上限为10万元。属于急性病的只承担医疗费用,不再承担其他保险责任。

6、请游客认真填写游客意见书。有游客签名的意见书,将作为处理投诉及反馈意见的重要依据;如有问题在当地及时提出解决,若不能及时解决,需在当地备案,否则团队结束回来提出任何问题我社概不承担。

7、有些景区景点对于军人、老人、儿童等特定人群有一定优惠,请旅游者提前向导游出示证件以便导游购买优惠门票,如购买门票后再向导游出示,将不能享受优惠。

8、此线路不接受孕妇、患有传染病等可能危害其他旅游者健康和安全的客人及80岁以上游客的报名,如有隐瞒自身健康状况而产生意外或导致其他损失,概由游客承担,旅行社不承担责任;另外不接受65岁以上老人家、18岁以下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外籍人士等特殊人群单独参团,此类人群需有亲戚朋友、监护人、中文翻译陪同方可参加;并且65岁以上老人或18岁以下未成年人报名需要签订“健康申明书”。

9、请贵宾确认自身健康状况适合此次行程。

10、以上行程、火车车次及酒店安排以出团通知书为准;当地接待社在景点不变的情况下,有权对行程先后次序作出相应调整,敬请谅解!

11、准确集合时间和地点,我社工作人员在出团前一天下午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客人,请客人耐心等待!!如19:00前未接到通知,请联系销售人员。

退改须知

旅游者在出发前30日内(含第30日,下同)提出解除合同的,应当按下列标准向组团社支付业务损失费:
出发前30日至15日,按旅游费用总额5%。
出发前14日至7日,按旅游费用总额15%。
出发前6日至4日,按旅游费用总额70%。
出发前3日至1日,按旅游费用总额85%。
出发当日,按旅游费用总额90%。
如按上述比例支付的业务损失费不足以赔偿出境社的实际损失,旅游者应当按实际损失对组团社予以赔偿,但最高额不应当超过旅游费用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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