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包含项目:
1. 机票:全程国际段及境外内陆段机票(经济舱)。
2. 签证:欧洲国家邀请函及签证费。
3. 酒店:行程中所标注的欧洲当地星级标准酒店及酒店内早餐。
4. 用餐:行程中标注的午餐、晚餐及当地特色餐(主要以中式餐食为主,用餐标准为六菜一汤或自助式中餐);特色餐一般为西式两道式或自助式西餐。
5. 用车:根据行程提供专业旅行巴士及专业欧洲司机(车型根据团队人数)。
6. 导服:全程专业中文领队。
7. 门票:行程中所列景点首道门票(所列景点均为行程中不可分割部分,如遇堵车或恶劣天气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游览,概不退款)。
8. 保险:境外旅行人身意外伤害医疗保险(含紧急救援),具体分项详见保单。(对于高龄客人《旅游法》有明确规定,超过 70 岁老人参团请务必提供三甲医院开具的《健康证明》且需要签订《免责协议》;各大保险公司对高龄客人有特殊规定,70-80 岁的保额为正常保额的 50%,80-85 岁的保额为正常保额的 25%,85 岁以上无法购买保险,且同一保险公司无法重复购买保险。高龄客人务必自行购买足额保险,并携带好保险单原件。)
9. 境外司机导游服务费:1200 元人民币/人
服务不包含项目:
1. 单间差:9500 元人民币/人(不含邮轮及火车单间差,如需升级邮轮及火车,请单独咨询。)
★★★依照旅游行业现行作业规定,本公司有权依据最终出团人数情况,调整房间分房情况(包括夫妻分开住宿或加床);如您有特殊需求,请在出团前及时告知我社,如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需您自身承担。
2. 证件相关:护照及其他身份证件的办理费用。
3. 酒店相关:酒店内电话、传真、洗熨、付费电视、饮料、行李搬运等私人费用。
4. 不可抗力相关: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如天灾、战争、罢工等)、航空公司航班延误或取消、领馆签证延误、报名人数不足等特殊情况,我公司有权取消或变更行程,一切超出费用(如在外延期签证费、住、食及交通费、国家航空运价调整等)我公司有权加差价。
5. 税费相关:航空公司、巴士公司、邮轮公司、境外火车公司等交通工具的燃油税,服务税等上涨价格部份,如遇上 涨,我司将进行追补差价,请您理解。
6. 其它相关:
(1)全程中费用自理的景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及其他例如特种门票(夜总会、博览会、缆车等);
(2)旅游者因违约、自身过错、自由活动期间内自身行为或自身疾病引起的人身和财产损失;
(3)转机/火车时用餐及产生的其它费用。
服务标准
1. 行程说明:
(1)本社有权根据景点节假日休息(关门)调整行程游览先后顺序,但游览内容不会减少,标准不会降低;
(2)行程景点实际游览最短时间,以境外实际状况为准;
(3)根据国际航班团队搭乘要求,团队通常须提前 3-3.5 小时到达机场办理登机手续;
(4)行程中所注明的城市间距离及时间,仅供参考,实际路程及时间以当地交通状况为准。
2. 酒店标准:
(1)行程中所列酒店星级标准为当地酒店评定标准;
(2)北欧习惯吃简单的早餐,酒店提供的早餐通常只有面包、咖啡、茶、果汁等;
(3)北欧的四星级酒店大堂都比较小,无商场,电梯每次只能乘坐四到六个人和行李;
(4)北欧有些酒店的双人标准房会设置一大一小两张床,方便有小孩的家庭游客;还有些酒店双人房只设置一张大的双人大床,放置双份床上用品,有时是二张单人床拼在一起,用时可拉开;
(5)由于各种原因如环保、如历史悠久、如欧洲气候较温和等,较多酒店无空调设备或空调设备老旧;
(6)按照欧洲酒店惯例,每标间可接待两大人带一个 1.2 米以下儿童(不占床),具体费用根据所报团队情况而定;若一个大人带一个 1.2 米以下儿童参团,建议住一标间,以免给其他游客休息造成不便。
3. 退税说明:游客未在旅游团指定商店购物造成未能退税及质量问题,旅行社不承担任何责任。
4. 退费说明:
(1)如遇天气、战争、罢工、地震等人力不可抗力因素无法游览,我社将按照旅行社协议,退还未游览景点门票费用,但赠送项目费用不退;
(2)游客因个人原因临时自愿放弃游览,酒店住宿、餐、车等费用均不退还。
5. 补费说明:
(1)如遇航空公司政策性调整机票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机票价格为团队机票,不得改签换人退票;
(2)如果旅游目的地国家政策性调整门票或其他相关价格,请按规定补交差价。
6. 团队意见反馈表:我社处理游客意见,以游客交回的《团队意见反馈表》为依据,请您秉着公平、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团队意见反馈表》。